横尾​​市金融评论

横尾​​市金融评论

近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《市场监管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 《办法》采取一系列务实举措,解决经营主体信用重建问题,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,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。 《办法》将扩大信用修复范围,提高信用修复精细化管理水平,缩短公示周期和处理时间,进一步完善协同修复、调查和信息披露,允许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“按法修复”、“按证据修复”,避免“统一”信用处罚可能造成的“意外损害”。这条修复制度化的道路,既保持了信用监管的严密性,又为企业提供了发展机会。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。信用修复是企业振兴的关键。尤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,信用修复关系到企业的生存、发展和活力。这一“举措”让企业主动纠正失信、重建信任,帮助企业减负、轻装上阵,重新融入市场周期。数据显示,截至今年10月底,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对4416万家经营主体进行整顿,帮助其重建良好信用。信用修复既是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的重要途径,也是优化营商环境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。下一步,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政策和服务的适宜性和有效性。使用新技术让人们更容易采取有利于您的业务的行动。并从综合角度,确保政策落实协同……聚焦企业关切,用更加精准、有温度的“硬措施”,支持为企业营造“软环境”。 (梁桑市金融评论家 邵兰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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